2011年3月19日 星期六

教會經濟_十問舉隅


奉獻袋裡的錢是給誰的?

文 / 本刊編輯 Joe

6.4.1 「十一奉獻」是教會的「經濟學」嗎?它的聖經根據何在?從現代教會出現之後,就有「十一奉獻」的規定嗎?
6.4.2 「十一奉獻」指的是本薪呢?還是真正領到的月俸?它要包括你其他的所得嗎?比如你收房租的錢;你投資股票房地產的收入等。
6.4.3 「十一奉獻」一定要交納給自己的教會才算數嗎?倘若分送給不同的教會;抑或自己分贈給身旁弱勢之人,也都可以算入「十一奉獻」嗎?
6.4.4 教會可不可以拿信眾的奉獻去投資房地產、股票或其他金融性產品?
6.4.5 教會對於信眾的各種奉獻,必須連名帶姓或以號碼代表做具體公布嗎?多久要公布一次?
6.4.6 教會可以公開會眾每次的「十一奉獻」金額嗎?如果公開他人的「十一奉獻」金額,犯了什麼罪?
6.4.7 完全不履行或沒有誠實地全數交納「十一奉獻」的基督徒,會遭到怎樣的後果?如果他們會因此而遭難,而那連一塊錢都不納的教外人反而沒事兒,這算不公平嗎?
6.4.8 除了「十一奉獻」之外,教會還可以在哪些場合以何種名目募款?
6.4.9 教會的傳道人聖經稱為利未人,他們可以置產買房買地嗎?有房有產有存款,還需要會友供應他們的生活開銷嗎?
6.4.10 教會可以向會友期約借錢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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瑪拉基書
3:8 人豈可奪取 神之物呢.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、你們卻說、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.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、和當獻的供物上。 Will a man rob God? Yet ye have robbed me. But ye say, Wherein have we robbed thee? In tithes and offerings.

瑪拉基書 3:10 萬軍之耶和華說、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、全然送入倉庫、使我家有糧、以此試試我、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、傾福與你們、甚至無處可容。 Bring ye all the tithes into the storehouse, that there may be meat in mine house, and prove me now herewith, saith the LORD of hosts, if I will not open you the windows of heaven, and pour you out a blessing, that there shall not be room enough to receive it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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